工作报告

红寺堡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2-01 00:00:00

强化政治建设 忠诚履职担当 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在红寺堡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审议稿)

梁吉鸿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红寺堡区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刚才,区委书记丁建成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好。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区委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常委会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次,对主要任务分解到牵头单位,推动责任落实。建立“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报告会,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特别是对重要案件专题研究、亲自督办,全年批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群众举报162件次,对执纪审查调查亲自批示124件次。约谈乡镇、部门责任人40人次。全区47个党组织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梳理责任事项904项、制定保障措施1175条、整改措施257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集中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问题256个;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人员19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强烈信号。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384个,差旅费报销问题592个,采取通报、约谈、书面检查等方式处理人员6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采取“七个一”措施深入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学习月”活动,通过统一制作《制度汇编》、集中培训、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扎实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对查找出的203个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会同组织部门通报扶贫领域帮扶单位67人次、帮扶责任人424人次,问责处理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12人。对34名相关责任人因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有效巩固。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2018年区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件230件,较上年增长51%。处置问题线索184件,谈话函询7件。初核248件,立案99件99人,较上年增长3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其中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等处理117人。完成标准化谈话点建设,建立了“1256”审查调查安全机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坚守安全底线。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区纪委监委对发生的系统性、区域性腐败案例,组织办案人员到发案单位召开案情通报及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红寺堡电视台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廉洁红寺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全年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基层“微腐败”案例22起36人,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采取“234”工作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年共受理村级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套取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0件,立案审查17件32人,了结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问题线索,向各职能部门下发专项监督检查“任务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等,促进监管职能进一步发挥。财政、建设、农牧、扶贫等11个区直部门和5个乡镇分别对2017年度实施的“一事一议”、危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基金、民政救助资金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将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挖掘黑恶势力腐败问题线索9件,目前已办结8件。

  (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得到有力推进。着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区监察委成立后,监察范围从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延伸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管理人员,共6大类2500余人。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2项“纪法”衔接制度和公、检、法、司等单位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4项“法法”衔接制度,规范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和审理协调会议,对案件处置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区监察委向5乡镇派出了监察办公室,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和监察员,明确了职责权限;聘请63名村监会主任为监察信息员,推动监督探头进“村、组”。

  (六)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形成强有力震慑。区委研究修订巡察工作规划,重新调整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工作办法,组建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成立了区委巡察办,设立2个巡察组,先后对红寺堡镇、卫生计生局、教育局等9个单位开展了第三轮、第四轮巡察,下发边查边改通知书54份,发现各类问题138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通过建账销号、督查督办,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自治区第四巡视组移交问题,其中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件22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办结自治区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30件、信访件73件,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七)纪委监委机关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强化纪委监委机关内控管理,制定了区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立案调查决定、处分决定等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同请示同报告制度。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守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改选,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差旅审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有效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加强自学和党性修养,在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落实“两个责任”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四风”问题新动向、隐形变异等情况的治理有待加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已有成果任重道远;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和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必须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今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三届七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协助区委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全力助推我区“三大攻坚战”和“三大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中央及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执行民族宗教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因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追责。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督促指导,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接受监督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规则,既要严肃查处“一言堂”、“家长制”,又要防止久议不决,决而不行。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坚决反对信念动摇、推诿扯皮、不敢担当的行为。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紧扛实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既要盯责任和落实措施,更要盯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深化“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做样子的党员干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二)构筑预防体系,切实做到挺纪在前和监督在先

  加强预防教育。“禁微者易,救末者难”。在努力消除腐败存量、遏制增量上下功夫,坚持挺纪在前,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防微杜渐。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构建财务管理的防护墙。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精准监督,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执纪标准。严肃机构改革纪律,对机构改革中发现的中饱私囊、假公济私、暗箱操作等行为,严惩不贷,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上深化,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并重,借助红寺堡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级党组织微信公众平台,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扩大纪律教育覆盖面,提升遵章守纪自觉性。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加强党内各项制度以及有关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体现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这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踩红线”“越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监督,通过微信、网络、媒体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延伸监督触角,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规范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主动、严肃、具体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三)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巩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治理成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永不竣工的重大工程,紧抓不放。建立纪检监察、巡察、财政、审计部门协作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在重要节点,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监督,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抓牢抓实。对“四风”问题,无论是新变样还是老病根,都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铁面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查找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深入剖析根源和危害,找到症结,拿出管用的办法精准施策。各级纪检组织要对监督检查发现及巡视巡察移交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追究责任。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要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

  深入引导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基固本,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督促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回顾党建历史、坚守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崇德向善,遵规守纪,扑下身子深入群众,真心诚意服务群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倾听人民呼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四)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加大惩贪治腐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打好反腐败持久战。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办理、及时答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于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作为定性量纪从重情节,严肃追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通过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宽严相济、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给有问题的干部“回头是岸”的机会,给罔顾党纪国法者“刻骨铭心”的警醒。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对处分决定,必须在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会议上宣布,起到纪律处分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坚持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转化思想、提高认识、知错改错,在今后的工作中放下“包袱”,勤政务实,勤勉尽责。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向组织推荐选拔重用。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以案促改,针对查办的扶贫等民生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以及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问题,协助发案单位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运行机制,形成严格的监管制度体系。前移监督关口,有针对性地强化源头监督,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高发领域和重要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作为重要监督对象,有效抑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做到惩防并举、双管齐下。

  (五)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集中力量紧紧围绕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等,精准发力,深入督查,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排查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线索,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切实发现一批弄虚作假、瞒上欺下、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大问责处理力度。

  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区纪委监委将统筹乡镇纪检干部力量,采取分片管理、联合协作办案等模式,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民生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对低保救助、“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查办质量和效率,形成震慑。

  开展“涉黑涉恶”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深入精准排摸问题线索,完善领导干部包案等工作机制,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查办处理等问题,严查“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六)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完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同步录音录像及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置等工作规范,严格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加强制度执行,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原则,提升执纪执法效果。

  坚定不移深化监督监察。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切实开展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紧紧盯住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其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监察对象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规律法规,及时发现职务违法行为,严肃整治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坚持巡察向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要求,制定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我区巡察工作任务。全年分三轮对10-1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确保三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着力发现并解决党的领导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深度剖析,扎实开展“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销号。用好巡察成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立案查处。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助力脱贫攻坚。

  (七)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推动工作。班子成员在学习和工作、纪律作风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素质、强本领、树形象。坚持周学习例会制,加强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培训、以案说法、抽调办案人员到区市跟班学习等方式,提高精准执纪、审查调查能力。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的学习运用,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机关党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党员、监督党员、凝聚党员,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通过“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辨别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整改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制定《红寺堡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处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办案说情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发生打听案情、干扰办案、充当“掮客”等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大案化小、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用铁的纪律纯洁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扬帆起航,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担当,戮力同心、砥砺奋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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